发布时间:2026-08-27 21:01:01 作者:华实领峰
8月27日,长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、县财政局、县自然资源局联合发布《关于推动长沙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》,从购房补贴、以旧换新、品质激励、配套优化、服务升级等多维度精准施策,支持刚性及改善性住房需求。政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,有效期一年。
1、普惠购房补贴:政策发布之日至2026 年12月31日,在长沙县购买已完成预售或现售备案新建商品住房,完成网签、缴纳契税及物业维修资金,每套发放5000元购房补贴。
2、以旧换新改善补贴:2026年1月1日‑12月31日,家庭出售长沙县自有住房后,在政策周期内购入本地新建商品住房,按新房不含税成交总价1%予以补贴,单套补贴最高3万元,可同步享受个税退税。普通购房补贴与以旧换新补贴不能叠加,购房者二选一申领;领取补贴后办理退房,需退回对应补贴资金。
3、供给端品质与规划优化:鼓励绿色智慧、装配式 “好房子” 建设;创新配套集中共享模式,相邻地块幼儿园、社区配套可集中布局,要求与一期住宅同步规划、验收、交付。
4、风险防控与企业服务:倡导现房销售,预售资金、项目融资全额纳入监管账户专款专用;推行 “项目管家” 专人服务;强化中介监管,公开市场交易数据,规范交易环境。
政策明确认定口径:网签时间以系统首次打印时间为准,契税、维修资金以系统入账时间为准,若国家法规调整则按新规执行。
政策解读:
本次长沙县新政为供需双向调节的楼市组合举措,需求端设置普惠刚需补贴与最高3万元以旧换新置换补贴,两项补贴二选一,定向激活刚需及改善置换需求,通过明确时间窗口催促观望需求入市。
供给端优化配套规划、鼓励品质住宅建设,同时强化预售资金闭环监管,兼顾市场提振与保交楼风险底线,兼顾财政使用效率,属于市场催化剂,并非强刺激政策。
返回列表